徐州工伤赔偿期限如何规定?

徐州工伤赔偿期限主要涉及医疗期限、康复期限以及遗属抚慰金和因工死亡生育补助金的领取时间等几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应当予以必要的医疗救治,不得因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期限而影响治疗效果。在康复期内,按照规定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工伤康复医疗,具体时间由医院根据伤情确定。遗属抚慰金一经确定通常只支付一次,而因工死亡生育补助金则按子女年龄来决定,直至子女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由于非因工负伤、患病非因工职业性疾病,其治疗期限和医疗费用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景宁看守所电话 武义县律师 临海律师 德清刑事律师 永嘉县刑事辩护律师 浦江县刑事辩护律师 兰溪市律师 海盐县刑事律师咨询 嵊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仙居县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洞头区专业刑事律师 泰顺县刑事律师 宁波市奉化区律师 宣城市律师 宁波市鄞州区律师网 长兴县律师网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 庆元律师哪个好 海盐律师 台州黄岩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海盐律师 舟山律师 余姚律师事务所 宁波奉化法律咨询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 江山刑事律师 温州瓯海法律咨询 德清刑事律师